導 讀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深入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重要講話精神,有效利用價格杠桿加強和改善長江水污染防治,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聯合印發《關于完善長江經濟帶污水處理收費機制有關政策的指導意見》,進一步完善污水處理成本分擔機制、激勵約束機制和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健全相關配套政策。
《指導意見》提出:
污水處理是水污染防治的關鍵環節,是推動長江經濟帶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重要舉措。加快完善長江經濟帶污水處理收費機制,合理制定和調整收費標準,更好發揮價格杠桿作用,引導資源優化配置、實現生態環境成本內部化,倒逼生產方式轉型和生活方式轉變,助推高質量發展,形成共抓大保護的良好局面,不僅對長江水質保護具有重要意義,也對做好流域的系統協調治理和全國污水處理起到示范引領效應,更好地促進綠色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
《指導意見》明確:
一是嚴格開展污水處理成本監審調查,健全污水處理費調整機制。部署長江經濟帶省份全面開展污水處理成本監審調查工作,按照長江水污染防治目標要求,根據成本監審調查情況,以補償污水處理和運行成本為原則,在綜合考慮地方財力、社會承受能力基礎上,合理制定污水處理費標準,并健全污水處理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二是推行差異化收費與付費機制。鼓勵探索分類分檔制定差別化收費標準,促進排污企業污水預處理和污染物減排。建立與處理水質、污染物削減量等服務內容掛鉤的污水處理服務費獎懲機制。
三是降低污水處理企業負擔。對污水處理廠免收電價容(需)量費,污水處理廠可自愿選擇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或平段電價,支持污水處理企業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鼓勵污水處理企業綜合利用場地空間,采用“自發自用、余量上網”模式建設光伏發電項目。四是探索促進污水收集效率提升新方式。創新體制機制,鼓勵各地結合推進廠網一體化污水處理運營模式,開展收費模式改革試點,吸引社會資本進入,加快補齊污水收集管網短板,提高污水收集管網運行效率。
《指導意見》要求:
發展改革、財政、住房城鄉建設、生態環境、水利等部門要加強銜接,形成工作合力;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完善污水處理收費機制有關政策,細化實化具體工作方案,確保任務落地;切實保障經濟困難群眾利益,加強改革宣傳引導。